【团学工作】关于推荐评选2015-2016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等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开展2015-2016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简称《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我院推荐评选北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生物学院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优类称号评定工作,学院成立由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教育管理科老师、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奖优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年度本科生奖优类称号的评定细则。

  组长:史长丽

  副组长:于静娟、孙德昊

  成员:马紫威、宋致远、陆昱蓉、陈代涛、黄羽、苏俊、赵钺、王千昊、马原溪、程境

  奖优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奖优评定工作组,由分管奖优类称号评定的专职辅导员任组长,由分团委组织部、各团支书为成员,负责奖优类称号评选工作的推荐人选、审核候选人资格、汇总统计等工作。

  组长:陆昱蓉

  组员:李权锦、韩悦、徐子萍、邵吉祺、徐姿、曹子建、董谦、曾子珊、张文婷、许凤喆、周灿、周茂霖、王子阳、钟瑞

       二、基本原则

  评选工作受学校党政领导,具体工作由校团委和各分团委共同开展,校级学生组织共同参与。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非统招生、2016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参评个人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个人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参评集体曾获得校级标兵集体荣誉。参评个人应为注册志愿者,参评集体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参评个人和集体需满足北京团市委通知中的各类评选条件。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学院分团委具体负责,本年度我院名额为2个。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登记表(见附件3),并报送分团委审核统一评比。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分团委和主要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由校团委差额评选产生。我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11个。我院分团委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校团委常委综合考虑各候选人之间的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担任职务时间等因素,并兼顾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比例,经投票评选出最终人选。被推荐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登记表(见附件4)。

  3.本年度我校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为11个。根据我校2015-2016学年“标兵集体”的评选情况,推荐参加“优良学风班标兵”答辩的前11名为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名单如下:

  数学141、生物153、动医141、公管151、环境142、食安142、农水131、园艺144、试验142、工商154、草业151

  请以上班级填写登记表(见附件5)。

  五、其他事项

  1.参评个人需在“志愿北京平台注册为志愿者,参评集体需注册为志愿者组织,注册方式见附件6,详情可咨询学院分团委。

  2.评选材料由各分团委、团工委负责组织填写,经校团委统一公示后上报党委审批,审定后上报。

  3.申报同学请于15日10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到swxytw@cau.edu.cn,纸质版交至生科楼1011办公室陆老师处;

  4.《通知》、各学院分配名额情况、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

 

 

附件1: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开展2015-2016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北京市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4: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5: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6:志愿北京平台注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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