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北京市“先锋杯”奖项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团支部:

为做好2016-2017年度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推荐工作,依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竞赛评选”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评选工作受学校党政领导,由校团委和各分团委、团工委负责具体工作。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二、评选对象

在校教工、学生团员和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满足2017年北京团市委统一下发通知中的相关评选条件。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学院分团委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具体评选方案可自行制订。团工委及校团委直属团支部由组织推荐。

“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名额分配按各二级团组织分别1个名额,其中研团委无“优秀团员”名额;剩余名额在团工委、校团委直属团支部以及校团委各部门产生。

2、“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的评选按照团市委文件要求,须有不少于10%的教工团支部,按我校优秀团支部名额,应至少3个教工团支部,分别分配至机关分团委和后勤基建处分团委;各学院二级团组织均为1个名额;剩余名额在团工委及校团委直属团支部中产生。

3、我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额各一个。

五、具体要求

分团委推荐时应综合考虑本科生及研究生,评选结果及材料由各分团委上报分党委审批后上报校团委。请各分团委、团工委认真核对附件信息,并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登记表和申报统计表,指导获选支部及个人填写对应表格,以分团委为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按时上报:

1、请各申报对象于6月25日12点前将相关材料(所有奖项的申报登记表和申报统计表)打包发送到swxytw@ca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支部+2017先锋杯”;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2、《通知》、申报登记表及申报统计表见附件。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北京团市委文件】关于展“201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竞赛评选”的通知.doc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3:201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4: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5: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统计表.doc

附件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干部统计表.doc

附件7: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员统计表.doc

附件8:2017先锋杯优秀团支部总结材料提纲.doc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