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学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将继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3),对本实验室进行自查,特别针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压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实验废弃物等重点问题进行严格筛查,按照教育部“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切实做好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  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各类科研实验室都应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于2017年9月1日12:00前,将电子版自查台账发送到cbs@cau.edu.cn。

4.  学院以及学校将于9月初对各实验室自查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王老师   62733874

 

生物学院

2017年8月19日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

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 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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