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物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在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中,应树立培养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理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创新素质和能力考查。

为此,学院经过讨论,在2016年修订版《生物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将原规定中综合组织测评比例“满分100分,其中学业占75%,思想品行占10%,学科研究与学术竞赛占10%,文体表现与社会实践占5%”,修改为“满分100分,其中学业占70%,思想品行占10%,学科研究与学术竞赛占15%,文体表现与社会实践占5%”。修改后的方案会更符合学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标。

现针对这一修订方案征集全院本科生同学的意见,请以班级为单位在2018年1月21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swxytw@cau.edu.cn。

生物学院

2018年1月18日


附:《生物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规定》(2018年1月修订版)

为了进一步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公平、公开的顺利进行,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免试研究生资格

1. 大学三年GPA成绩排名基地班年级前60%;试验班高于3.0;

2. 外语成绩:国家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3. 在学校期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4. 特殊专长、支教、辅导员等专项推免生资格同学校要求。

二、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1. 符合学校相关免试研究生规定的学生可进行推免生申请工作;

2. 根据《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进行排名,具体操作如下:

满分100分,其中学业占75%,思想品行占10%,学科研究与学术竞赛占10%,文体表现与社会实践占5%。

修改为:满分100分,其中学业占70%,思想品行占10%,学科研究与学术竞赛占15%,文体表现与社会实践占5%。

将分数相加,得到学生综合素质分数,按综合素质分数高低排名,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推荐顺序。

    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业项由教务处提供学生GPA,思想品行和文体表现评分由院学生工作小组给出。

3. 具备免试资格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由导师确定接受的免试生后,到院学生管理科领取免试研究生推荐表,学生填表。

4. 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公示,进行专家组复试,最终确定免试研究生人选。

三、免试研究生的流动

1.为保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进行申请,鼓励校间交流。有意向去外校学习的免试研究生,应于9月份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接收导师意见。

2. 已由学院同意交流的免试生,由于客观原因未被相关学校录取,可在学院空余导师内选择攻读研究生。

四、接收免试研究生规定

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接收一名生物学院免试研究生。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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