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生物学院关于征集《生物学院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17年8月修订版)修改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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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生: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将启用新修订版《生物学院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综测实施细则,我院将对本细则进行进一步的意见征集。现征求广大在校生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请各班务必充分重视,并以合理方式通知到全体同学,保证参与,行使权利。我们将在听取意见和建议后,充分深入讨论,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议,以进一步完善本细则,并再次公示。此次意见征集将是本细则实施前的最后一次征集,之后再有问题将不予受理,请各班务必重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附件1综测细则中关于“免试推荐”的比例已于2018年4月进行全院征集意见,并修订为:“满分100分,其中学业占70%,思想品行占10%,学科研究与学术竞赛占15%,文体表现与社会实践占5%。” 2、各班级汇总学生意见,以word格式分条整理,附班委会同学签名(格式如下):
3、2017年8月修订版综测实施细则及评价表详见附件。 4、各班汇总后,于2018年5月17日(周四)11:30前将意见发送至swxytw@cau.edu.cn邮箱,文件命名为“**班综测修改意见汇总”,纸质版班委签名后交至生科楼1011办公室。 生物学院综合测评修订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1: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17年8月修订版】.docx 附件2: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表【2017年8月修订版】.docx 附件3:生物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计算表【2017年8月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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