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和全面发展,学校实施“发展型资助的育人行动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并将于2018年开展“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以个人立项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帮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经学院、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资助,由学生按照自己的发展意愿和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现将2018年“翱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2018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非毕业班本科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项目要求

1.学生申请资助的范围可包括学业提升、职业发展、创新实践、素质拓展、能力提升、就业创业等某一方面的有助于学生成才发展的内容,具体可以是考研、公务员、双学位项目,语言学习项目,资格、技能考试培训项目(国家司法考试、心理咨询师、工程造价员等资格或技能培训)等。每个学生限报1项。

2.学生自主提出发展需求,设计具体方案、自主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项目计划要求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期限自项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4月底。

3.每个项目须邀请1名指导教师,由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职工担任,每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2人。

4.经费预算遵循实用、节俭原则,应合理、如实、详细列清所需支出费用,一旦确定,不允许随意更改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5.立项项目按照目标管理制(附件1)进行管理,学生在申请立项前应了解相关规定,做好风险评估。在未接收到正式立项通知之前,请谨慎启动项目内容,否则已发生费用可能不被纳入支持范围。

6.申请资助内容与 “添翼工程”系列培训课程重合的项目,建议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添翼工程”项目(2018年预计开展雅思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四六级英语备考辅导班),本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给予支持。

7.启动就业创业支持专项,与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合作,支持学生以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项目。

8.优先支持之前未申请过“翱翔计划”的同学,在经费总量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对再次申请项目的同学予以部分支持。

三、立项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2,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于5月21日前提交到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填写意见,5月24日将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汇总拟推荐项目(附件3),根据项目可行性对拟推荐的项目申请书进行排序。

3.学校对学院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于6月12日前确定批准立项项目,并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

1.经费支持。对于每个批准立项的“翱翔计划”项目,学校原则上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家庭困难等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的,经费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元;家庭困难等级认定为比较困难的,经费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元;家庭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的,经费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元。

2.经费管理。经费应用于学生实施项目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项目立项后划拨8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束通过验收后发放余下的20%资金。各项费用的开支应留存有效票据以供项目验收时检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计划有效执行,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3.立项培训。立项培训是明确项目申请重点、提高项目申请可行性的重要环节。确定立项前,学校召开项目培训会,就项目实施要求和日常事务管理进行讲解说明,培训安排将另行通知。

4.项目督导。确定立项后,由学院指导督促学生按计划执行项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也对项目全程督导,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学生根据建议及时改进项目的实施。根据项目内容分成若干小组,小组成员每月需就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交流。

5.验收考核。项目结束后,所有项目立项人需要参加验收考核,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财务说明,学校进行项目验收。 

五、提交材料

申请同学在5月21日17:00之前,将申请书(附件2)的纸质版交至生科楼1011办公室,并将申请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xytw@cau.edu.cn,邮件主题为“翱翔计划+姓名”。

生物学院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翱翔计划”项目管理目标制.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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