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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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秘书: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圆满完成该项教学任务,现将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日下午3点前,将毕业论文装订好,与任务书、校外申请、安全协议书、中期检查表和答辩申请表一起放入口袋交到生科楼1010室(注:口袋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实验记录本答辩前带到会场叫答辩秘书)。 6月4日~6月5日学院统一评阅。 6月7日~6月12日为答辩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月13日前,提交答辩成绩。 6月15日前,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 6月22日前,学院应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二、答辩申请 学生在答辩前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的审查标准,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上认真填写指导教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答辩。如果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照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进行重新修改,再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三、校级答辩 6月6日14:00进行校级答辩为校级答辩时间,请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姜涵清,学号1402040116)6月5日上午10:00前将答辩材料交到生科楼1010室。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正本;②答辩申请与成绩表。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准备好PPT,提前15分钟到场,将PPT拷贝到教室电脑。 四、成绩评定与录入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委员会评分按2:2:6的结构组成。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最终成绩按以上比例计算出百分制总分。于6月14日前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提交到教务秘书,百分制与等级制成绩对应表如下:
强调:各专业学生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答辩学生总人数的20%,成绩记为“F”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五、优秀论文评选 学院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A+的同学中,选出5名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于6月15日前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各一份,同时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电子版,规范见《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选编撰写规范》;答辩申请与成绩表纸质版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生科楼1010室,电子版发至mjy@cau.edu.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14级试验班毕业生(参加校级答辩的除外),根据所选专业方向参加相关学院的答辩和评优,最终成绩由所在学院负责评定。成绩优秀人数和校级优秀人数均包括在答辩学院名额之内。 (2)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由各学院在7月10日前组织完成二次答辩,并当天录入成绩。 (3)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经答辩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后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修改,修改完成后学生向各学院提交正式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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