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物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班级: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基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学生[2017]13号,附件1),我院现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各班级、各年级积极配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包括曾获得的大额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难以支付本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结合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000元。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四、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交申请(914--919日)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校内平台“我的空间”(“我的易班”),进入学工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学生打开困难认定申请模块,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首次申请的学生需扫描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再次申请的同学如家庭未发生较大变化,不需再扫描提交《调查表》,如家庭发生较大变化,需提交有变化事项的证明材料,材料的出具时间限2018年年内。

3.《调查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其中2018年新申请学生所提交的《调查表》需加盖表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4.学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线生成后打印,样式见附件3,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首次和再次申请的学生都需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另有它用)及相关证明材料。

5.《认定申请表》、《调查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建档立卡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城市低保、残疾、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学生需登录http://zzfx.cau.edu.cn/bixs/accept.jsp ,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帐号、密码与“我的空间”相同。

(二)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14日—927日)

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评议分班级、年级两个层面开展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结果。

1.各班级按要求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级辅导员(一年级)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人员范围覆盖班级所有宿舍)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附件1)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排序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4),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班级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年级,并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内部公示名单。

2.各年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小组,根据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各班代表的陈述,讨论并初步确定每名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严格检查、审核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确定评定名单,并将认定结果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学院初步评定结果应及时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926日—929日)

学校资助中心通过电话、邮箱和面谈的形式全程受理广大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抽查学院认定过程中的各环节工作,并对学院认定结果审核确认。对于认定结果的异常情况,资助中心将进行复议。

(四)学院归档,建立困难学生成长档案

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困难学生分类建档,将《认定申请表》和《调查表》等重要文书材料妥善保管,实时更新。

、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

如个别同学家里有特殊情况,不便参加班级民主评议,为保护同学隐私,学校首次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1.申请条件。涉及学生个人特殊的家庭隐私,不便他人知晓,进行班级评议容易伤害学生自尊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认定程序。此类学生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直接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全年级学生的基本状况,确定困难程度,参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

3.做好记录。辅导员、班主任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记录,并注意保密。此记录将代替班级评议作为参评各类资助的凭证。

4.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要求建档、上报和系统录入,并标注“直通车”。

六、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务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同学们遵照工作规程参与认定,按照学院的具体安排配合完成工作。

2.认定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完成,请学生在申请认定前主动完善、更新本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务必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3.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评定时,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4.参与认定应讲诚信,申报学生应如实详细填写和说明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学院。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与个性化资助工作结合开展,辅导员将要对各年级申请认定的学生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深度辅导,请申报学生主动向辅导员阐明自己的家庭情况、发展目标及规划、面临的困境以及帮扶需求,以便学院制定个性化资助方案。

6.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家访、校园卡消费查询等方式,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困难学生复核,了解实情,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学校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7. 请广大同学积极关注和监督认定工作,发现问题可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发现不良现象可予以举报。

七、材料提交与截止日期

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班级,由各班负责人统一上交。班级评议小组所交材料如下:

1.《xx班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于9月1811:00之前发送至swxyzizhu@cau.edu.cn,邮件和附件统一命名为“**班+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4)及学生提交材料(认定表、调查表、相关证明等)以班级为单位于92017:00交至生科楼1011办公室。

八、注意

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加入生物学院资助信息通知微信群,如有系统申请相关问题可在群里交流求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

电话:010-62731344

邮箱: swxyzizhu@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docx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样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5:××班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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