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提交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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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根据教助中心[2019]59号文件有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19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2019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全部减免学费以及往届生不得申请)。未全部减免学费学生只能申请未减免额度。 2、毕业后自愿到我国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详情见附件1)工作,签约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提交材料 以下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需在指定日期前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1、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交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A4页面上);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录用证明材料。 4、《就业证明》(附件3)或地方分配证明,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两份。 5、《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4)。 6、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即可,申请代偿学生请不要在毕业后注销卡片)。 二)电子版材料: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份。 (附件5-1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 或 附件5-2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1、纸质版报送: 相关毕业生将以上材料于6月20日11:30前提交至生科楼1011,学院将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电子版报送: 相关毕业生于6月20日11:30前将材料发送至swxyzizhu@cau.edu.cn,电子版文件和邮件均以“2019第一批+本科/硕士/博士+学生姓名+学院简称+学费/贷款”命名,学院汇总后将统一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若更新信息第二次发送邮件时,务必注明“更新”字样;若无更新切勿重复发送。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本次为第一批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对于离校后才确定就业单位、存在二次分配等情况的毕业生可于11月底参加第二批的申请,届时将下发相关通知。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需按填表说明(附件6)认真、准确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及格式)。 3、申请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在代偿资格确定前,学生应确保每月及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造成违约的情况。 联系电话:010-62731344 生物学院 2019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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