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防控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0-01-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近期,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学校和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党组和北京市委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多措并举,严加防控。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就相关防控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高度重视防控工作,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疫情防控政策与规定,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主动学习了解并向身边亲友宣传普及科学防护知识;

二、正视疫情,理性应对。理性客观认识当前疫情,及时关注官方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

三、减少出行,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如需出行,请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及时洗手、洗鼻。个人同时要注重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科学就医,及时报告。如出现发热、咳嗽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的,不要恐慌,请选择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及时报告学院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和排查等工作。

新春将至,祝全院师生春节快乐,平安健康!

 

生物学院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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