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资助】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位同学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0-2021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学制规定年限;

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科生院出具的成绩单(绿色版本,加盖学籍专用章,大一新生无需提供),于11月20日17:00将纸质版提交至生科楼1011办公室;同时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建议等级”一栏不需填写),将电子版发送至swxyzizhu@cau.edu.cn。

2.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评定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生物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  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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