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的通知》精神,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学院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环境消杀和个人防护。学院各楼宇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疫情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实验室和卫生间、电梯间等等公共空间的卫生和消杀管理,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遵守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即日起全院师生原则上不组织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包括学术活动和学生活动),教学活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规定执行;确需举办的其他活动需详细说明活动内容、人数及防控方案,报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三、增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楼宇等公开场合应佩戴口罩,查验体温,各班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应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坚决避免带病上课和进入楼宇空间。建议各实验室、物业公司等加强人员队伍、防控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

四、科学精准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学生离校离京情况台账,“一人一档”制订留校学生台账,抓紧抓细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实验室应统筹安排学生假期的离返校工作,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值班值守。

五、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如确需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不论因公因私),必须逐级报批,审核同意后才可安排行程。师生违反上述规定的,学院将如实上报学校追究相关责任。

六、配合好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禁带未经批准的校外人员进校,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严格出校审批。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除保障实验室基本运转的校外人员外,其他入校申请原则上不再批准,待疫情明确后再视情况调整。

生物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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