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位毕业生同学们: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现将我校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其他重要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在校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30%的比例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部署宣传。学院及时部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向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宣传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班级评选。班委会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形成推荐排序,按照不低于班级名额120%的比例上报学院,排名第一(试验班排名前二)的同学默认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学院推荐人选,无需参与学院答辩,排名第二(试验班排名第三)的同学默认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候选人,参与学院答辩;于5月25日16:00前向学院推荐。

        (四)学院评选。学院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

        (五)公示。学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须公示2天后报送到学校,学校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五、材料提交

        (一)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各班级于5月25日16:00前将《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报送学院。《登记表》、《汇总表》均提交电子版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各班级于5月25日16:00前将《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个人近期生活照3张,100-200字宣传材料报送学院。《登记表》、《汇总表》、生活照(>3M)、宣传材料提交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wxyyb@cau.edu.cn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暂定于2020年5月27日周三中午在腾讯会议软件线上答辩。每人5分钟PPT展示,3分钟提问,评分权重为班级同学代表,老师代表各50%。

        联系人:姚启圣62733914

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docx

2_中国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3_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4_中国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

5_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

生物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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