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实验室、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元旦和寒假放假的通知》及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特此温馨提示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部署,统筹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二、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气体钢瓶、生物类(特别是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实验室危险废物、辐射、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三、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严格做好实验室卫生消毒工作,各实验室及时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设备、废弃物,确保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在实验室对电瓶进行充电,着力改善实验室环境卫生条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四、做好实验室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假期期间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必须经实验室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继续实验,并请负责老师督促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仪器使用登记、危化品使用登记等制度;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度过文明、平安的假期。

生物学院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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