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院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工作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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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通知》要求,对我院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2021年3月5日-8日) 应聘人员需在3月8日前根据申报岗位填写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讲席教授、领军教授推荐的破格晋升人员还需提交附件2:《讲席教授/领军教授学术推荐表》,同时准备本人业绩证明材料。其中,申报正高级岗位者提供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申报副高级岗位者提供不超过3项代表性成果,用于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具体要求请见附件4:《同行专家评价送审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于3月8日9:00前将上述表格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 dw@cau.edu.cn,纸质版报学院办公室(生命科学研究中心1009)杜伟处,联系电话62732278。 2.基层党组织审查、资格审核(2021年3月8日) 学院分党委对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申报材料展示(2021年3月9日-15日) 应聘人员申报材料在生命科学研究中心1009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反映。 4.学院初选委员会会议 (2021年3月16日,暂定) 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生物学院召开初选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高级岗位人员进行初选,对于学校下达的高级岗位指标,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初选推荐名单;对于由学校统一掌握、指标不下达到学院的高级岗位,每个高级岗位最多推荐1人。 5.学校资格复核、同行专家评价(2021年3月18日-4月4日) 学校对各单位初选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园网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学校进行复核。通过学校资格复核的高级岗位申报人选由学校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6.院学术委员会评议(2021年4月5日-8日,时间待定) 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生物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参考同行专家的反馈意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到会参加答辩,其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须使用规范ppt模板(答辩PPT模板:教学型、其他正高),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10分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现场汇报10分钟、答辩5分钟。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投票采取票决制,“同意”票数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方可确定为拟晋升人选。 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请准备汇报答辩PPT,并于4月4日前发至邮箱:dw@cau.edu.cn。答辩人员顺序抽签确定。 7.网上公示(2021年4月9日-13日) 学院对通过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及讲席教授、领军教授推荐的拟晋升人选及其聘任审批表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8.学院拟聘任人员材料上报(2021年4月14日) 学院上报院学术委员会及拟晋升人员材料。 9.学校评审和聘任(2021年4月15日以后) (1)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院学术委员会以及专家推荐的所有拟晋升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破格),须到会参加答辩,答辩须使用规范ppt模板。 (2)学校对全校各单位拟晋升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人事处将评议、公示结果和所有材料反馈各单位。 (4)各单位根据评议、公示结果,召开聘任考核小组会议,提出拟聘任方案,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处。 (5)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方案。 (6)学校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要求 1.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聘任时间自2020年12月31日算起。 2.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考核当年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即自2016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须合格及以上。 3.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较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转为教学科研系列的,以及管理职员转聘教学科研系列或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转系列后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符合相应晋升条件的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岗位的晋升聘任。 5.破格要求 在教学科研系列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申请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大业绩成果或突出贡献等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认定。 申请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入校工作满1年。申请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符合教育部46号令对于班主任任职年限等的有关要求。 此外,讲席教授可每年直接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1个破格人选,领军教授聘期内可直接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1个破格人选,领军教授A类可单独推荐、领军教授B类需2人及以上联合推荐。此类推荐均不占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6.正常和破格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或讲席教授、领军教授推荐的,计次1次;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1次。 7.我校出国人员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可自愿参加晋升聘任,并按在校人员的要求提交业绩材料、参加评议和聘任。 8.对于没有获得学位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非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若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经本单位推荐后,可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评议。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9.初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10.聘任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有关业绩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聘任应重点考核其在中国农业大学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博士后期间的发表论文及科研项目等成果不计算在内。 2.除业绩条件中有明确排名要求的,其他所有业绩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或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研究机构等。 3.近两年的校外引进人才,进校前已投稿且进校后正式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统计。 4.有一年及以上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的,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可等同于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或社团指导教师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三)其他 1.评审费收取。从今年起将由个人承担同行专家评审费,评审费标准为正高级岗位申报者每人1500元,副高级岗位申报者每人800元,学校统一收取后支付专家评审费。第三方平台送审服务费及其他超出费用等由学校承担。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晋升聘任的公平公正,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3.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农大人字〔2021〕6号)和《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1〕7号)执行。 4.学校职称评审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投诉与申诉相关事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伟 联系电话:62732278
生物学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4:《同行专家评价送审材料清单》
同行专家评价送审材料清单 一、个人上报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2019年修订)》(提交PDF匿名无盖章版,即个人需隐去审批表中所有带有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地方,个人承诺后的部分为空白) 2.《代表性成果序号:成果类型》(按此命名文件,如:《代表性成果1:论文》,提交PDF匿名版,即将代表作中出现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隐去,下同。) 《代表性成果2:成果类型》 《代表性成果3:成果类型》 《代表性成果4:成果类型》 《代表性成果5:成果类型》 注: (1)代表性成果类型包括个人论文和著作、重要获奖、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课题和项目、参与社会服务等能代表个人学术成就和贡献的作品、成果。 (2)提供的代表性成果内容应为相关代表性成果的具体文字材料(不涉密),以便评审专家具体了解代表作的实质内容、贡献和价值。例如:论文类应为论文全文,科研项目类应为项目申报书或核心内容部分,奖励类应为报奖申报书或核心内容部分。 (3)按照评审规范,每一项代表作仅可提供一篇论文、一个项目或一项奖励等,不可多项整合。 (4)提供的代表性成果材料须与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顺序和内容保持一致。 (5)个人提供的每一项代表性成果制作成单独的PDF文件,按上述规则命名并将代表性成果中所含全部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隐去。 3.《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同行专家评价评审费信息表》(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 二、上报要求 个人上报材料电子版:按个人汇总为一个文件夹,大小不超过50M,以“单位+二级学科+姓名+申报岗位类型+申报岗位+是否破格”命名(如:农学院+作物遗传育种+张三+教学科研型+教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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