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师参加首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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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生物学院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推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生物学院教学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生物学院分中心联合举办生物学院“最美课堂”评选工作,选拔3项参加校级“最美课堂”评选活动。评选要求见《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院级比赛日程: 4月26日前,有意向参赛的教师将《第一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申报书》提交给王娜(wangn@cau.edu.cn)。 4月27日-28日,教学委员会及专家评委评审申报书,按比赛要求打分,此分数占总成绩的40%。 4月29日,组织现场评审,按比赛要求打分,此分数占总成绩的60%。汇总分数选出排名前3的老师院网公示。 4月30日,推荐3位老师参加校级比赛。 院级评选联系人:王娜(wangn@cau.edu.cn,18610551931) 生物学院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生物学院分中心 【转发】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本生〔2021〕018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推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举办首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以下简称比赛),旨在通过该赛事将育人大纲和最美课堂融合,选树一批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人格正的课程思政教学领军人物,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教师,打造一批教书育人样板课堂。 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贯彻育人大纲 推动课程思政 落实立德树人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或正式聘用的教师(注:专业课教师),所承担课程为校内本科生或研究生在编课程。参赛选手必须由学院(部)推荐参加校级比赛。 三、比赛赛制 比赛分为学院选拔和学校比赛两阶段。 (一) 学院选拔 各学院(部)负责自行组织本院(部)教师开展“最美课堂”初赛,并择优选拔参加校级比赛的教师。学院选拔赛的组织方式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鼓励更多的任课教师申报。每学院(部)推荐参加校赛的教师至少1人,至多不超3人。 各学院(部)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参赛教师名单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庞慧慧,邮箱:phh2000@163.com)。 (二) 学校比赛 校级比赛拟于2021年5月6日启动,5月上旬进行网络评审,5月中下旬举行现场教学比赛,具体比赛日期,将另行通知。 四、比赛环节及材料要求 (一) 比赛环节 校级比赛包括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1.网络评审 各院(部)选拔参加校级比赛的教师须在2021年5月6日前将《第一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申报书》(附件2)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比赛报名系统(http://jsjxfzzx.cau.edu.cn,具体账号及操作方法另行通知),由评审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网络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时,本阶段成绩排名前1/3左右的参赛教师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2.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以课堂展示为主。参赛教师结合育人大纲和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围绕一个完整的知识点完成教学演示,充分挖掘该知识环节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充分展现专业课堂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每位教师的授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审专家提问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 现场的课堂展示占总成绩的60%,网络评审阶段的分数计入最终总成绩。 (二) 材料要求 1.参赛教师需提交的材料(2021年5月6日前提交) • 第一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申报书。包括参赛教师基本情况、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等(附件2)。 2.各学院(部)需提交的材料(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 • 第一届中国农业大学“最美课堂”教师教学比赛推荐汇总表,即学院(部)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教师名单(附件3)。 五、校级比赛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聘请若干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比赛的评奖工作。评审专家从各个学院遴选。 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对每一位参赛教师的申报材料和课堂展示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参赛教师的比赛分数,根据比赛分数确定获奖等级。 1.个人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奖教师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北京高校教书育人“最美课堂”的评选。 2.专项奖。根据申报材料遴选出优秀课程思政育人案例奖。 本次比赛获奖教师个人,将参照学校《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20]4号)中“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比赛组织与推荐工作。 (二)参赛教师应保证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为鼓励我校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成果的总结与推广,各学院(部)推荐校级比赛的参赛教师,建议作为校级教学改革后立项项目,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科生院申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庞慧慧、姜蔺 联系电话:010-62736971、010-62736416 邮 箱:phh2000@163.com
本科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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