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关于2024年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求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申请户档暂留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组织关系留存时间不得长于档案留存时间,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关系暂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非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在学校的,应填写《国内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附件1),由学院党委审批存档。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员出国(境)前,登陆学校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附件2:《毕业生党员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经由支部审批(党支书签字)后统一提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并将留学期间的党费补齐。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毕业后出国就读的,原则上不能办理党关系暂存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党组织关系转接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北京市为党员E先锋),原则上都是线上转接,所以大家一定要和自己要转去的学校或者单位沟通清楚。

1.组织关系转往已经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学校或者单位。要问清楚自己所要转到具体党支部全称和支部编码,只需要在党员E先锋上进行转接,无需领取纸质介绍信。可以直接联系党支部书记在党员E先锋上转接。

2.个别组织关系转往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学校或者单位。需联系党支部书记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转接时,党员要与接受单位务必明确组织关系抬头和名称,办理转接时缴清党费。

注:⑴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处的写法:介绍信抬头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委,介绍信去处(具体接收单位)一般写所去单位党委。具体名称请咨询对方单位组织部门,各毕业生务必亲自打电话确认)。

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及时到抬头党组织接转好组织关系,并填写回执交至学院(注意:回执务必要交来,才算党关系转接完成,回执交到生科楼1003或者拍照发到邮箱swxydw@cau.edu.cn即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在有效期内向原学院党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组织部对情况进行审查,如确有特殊原因,党员本人上交书面检查,组织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可补办证明材料。

三、有关说明

1.请所有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转出之前填写附件3:《转组织关系信息采集表》,汇总到党支书处,党支书汇总完后统一发到邮箱(swxydw@cau.edu.cn)。后续党支书统一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开好纸质版介绍信后到1003办公室盖章。

2.凡6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毕业生党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按照党章规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学校不再办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毕业生党员由于考取本院研究生或是直博、延期、工作等情况继续留在学院,联系学院负责人,填写清楚转组织关系信息采集表,修改身份信息,以便调整支部。

4.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是组织(党员)档案,组织(党员)档案在学生毕业前送往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寄出。

三、组织关系负责人

赵老师 62733353

办理地点:生科楼1003

 

附件1:暂存国内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出国(境)留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转组织关系信息采集(空表).xlsx

 

生物学院党委

2024年5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