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修改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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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物学院在读本科生: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将启用新修订版《生物学院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综测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实际要求,现面向我院在校本科生征集意见。征集结束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组将讨论征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执行。 请各班务必重视,并确保通知到全班同学,积极参与,行使权利。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1年1月修订版)》详见附件1、2、3。 2、各班汇总意见后,于2021年11月17日(周三)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4:**班综测修改意见汇总”发送至swxyzhcp@126.com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1年1月修订版】.docx 附件2: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表【2021年1月修订版】.docx 附件3:生物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计算表【2021年1月修订版】.docx
生物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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