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0-2021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为1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人选1名,经学校评审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评选安排

1.9月21日17:00前,申请人将《评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swxyzizhu@cau.edu.cn,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宝钢奖学金。《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讨论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同学于9月23日15:00前提交两张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背书学校和学生姓名)到生科楼1011办公室。学院将推荐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完整2020-2021学年成绩,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将取消获奖资格。

2.宝钢奖学金与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不兼得,如未获得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参评其他奖学金。

联系人:姚启圣

联系电话:62733914

生物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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