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2019级本科生: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4日前,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本院应届毕业生基本数据录入及核对

4月2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

5月25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每名应届毕业生有两次查重机会,论文上传即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可以不使用第二次查重机会,最终检测结果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上传检测结果为准。未做查重或查重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参加答辩。

5月29日-6月5日,答辩阶段,其中5月29日安排学校抽查答辩,5月30日-6月5日安排学院答辩。

6月7日前,完成答辩成绩评定与录入。

630日前,学生上传答辩后论文最终稿,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查重实施细则要求

学院的查重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教务处文件〔2018〕1号)文件执行)。

2.中期检查

学院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9号)和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辅导与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3日-17日提交中期检查表:填写表格-指导老师签字-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生科楼1010)。提交中期检查表同时交实验记录本。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相关要求接受学院中期检查;

3)对无故未参加检查者,应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4)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应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二次检查。

3.答辩要求

1)答辩申请

学生在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审查标准,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如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学生应在答辩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未提交此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2)学生在5月28日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及毕业论文最终版(电子版及纸质版)装订好按照论文装订存档要求一并提交学院教务办公室,邮箱:mjy@cau.edu.cn;未提交答辩申请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论文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3)5月29日前,学院将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电子版报送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将组织视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4)529日,学校抽查答辩,参加抽查答辩学生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学校于5月19日前公布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名单。

      (5) 530-6月5日,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后可以增加一次查重机会,于6月30日前完成答辩相关工作查重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转入下一届答辩。

      (7)答辩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4.成绩评定与录入

6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最终成绩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录入教务管理一体化平台。根据学校成绩管理规定,成绩将统一按照等级制记。

5.材料归档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需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归档工作。630日前,学生将答辩后最终版论文上传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同时学院需将包括论文终稿在内的相关材料分别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完成归档。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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