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奖学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各位同学:

为切实发挥奖学金在育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安排,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名额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2023-2024学年参评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共8项,分别为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知农爱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二等)、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其中,同一个奖学金项目不同等级之间不可兼得,即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之间不可兼得,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之间不可兼得;除特别说明外,各类各项奖学金符合评选要求的可以兼得。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兼得。

知农爱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四项奖学金评选通知另行发布,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根据通知参与申请。本通知具体涉及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有关要求及申请事宜。

二、参评对象、资格与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与资格

1.校长奖学金从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评选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国际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单项奖学金。

3.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4.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资格。

5.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协作培养学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需满足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及各项奖学金具体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2.具体条件

1)校长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在思想品德、学术科研、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堪为表率的学生。本科生要求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含)。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以同年级同专业总GPA排名择优评选,如遇总GPA相同情况,根据综测排名确定

3)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追求上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本科生,要求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比率较2022-2023学年提高30%(含)以上

4强基计划奖学金

奖励强基计划学生,要求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位于前50%(含)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要求及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分配标准(附件1。其中校长奖学金按照评选条件推选1名同学参与校级评选;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在符合相应评选条件的学生中评选。

四、评选程序

各项奖学金需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公示并上报推荐评选结果、学校审核并公示三个环节。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在10月16日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申请校长奖学金需上传Word版个人事迹报告文件命名格式为“校长奖学金-培养单位-姓名-个人事迹报告”,内含个人生活照1张,正文宋体四号字体,2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评选学年在思想品德、学术科研、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及取得的成绩并请于2024年10月16日之前《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个人事迹报告(电子版)打包发至swxyzizhu@cau.edu.cn,邮件名及附件命名为班级+姓名+校长奖学金”。

(二)学院初评并上报评选结果

1.校长奖学金

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择优推荐,视申请情况安排答辩环节,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并上报。

2.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

学院就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初评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上报。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奖学金评选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各单位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学生的所修课程、学习成绩等内容要以教务系统的数据为准。

2.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实名向学院、学校反映。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62733914

联系邮箱:swxyzizhu@cau.edu.cn

 

                 

生物学院

202410月9

附件1:生物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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