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物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包括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A.专任教师应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一般应在本校工作满五年,业绩突出的可放宽至三年(截止到2024731日)。

3.2023—2024学年担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URP、创新计划(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近两年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核心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5.教学效果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在学院排前50%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等工作。

在以上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为强化教师岗位责任意识,体现业绩贡献,各单位在2024年度评选优秀教师时应将2023年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前100名专任教师作为推荐的主要参考和重要依据。

B.教学辅助人员应达到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一般应在本校工作满五年,业绩突出的可放宽至三年(截止到2024731日)。

3.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为教学、科研做好辅助工作,2023—2024学年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推荐说明:

1.推荐工作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完成,自荐者需要如实填写相应奖励审批表,突出个人先进事迹及业绩。

2.学院推荐名额为5人,包含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含1名教龄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或教学辅助人员(20241月1日前不超过40岁)。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经常参加学生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4.近三年连续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认真按时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课题研究和创新团队建设,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突出,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有效开展深度辅导和学风建设,及时妥善化解危机,所负责学生整体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当年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结果应为优秀。

6.已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者再次申报需凭借新的工作业绩。

二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校属各单位的党政管理及管理辅助人员。

2.一般应在本校工作满五年,业绩突出的一线教职工可放宽至三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贯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措施到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效;

4.教学单位重点奖励在本科生教务、研究生教务、科研管理、财务及国资管理、国际交流、校友工作、人事人才管理、综合服务等专项工作的一线岗位上敬业爱岗、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业绩突出的个人。

管理服务及部分直属机构重点奖励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改革,在工作中完成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项目,有先进典型案例,显著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服务态度佳、服务质量优、教职工满意度高的人员。

5.已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者再次申报需凭借新的工作业绩。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优秀教师”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中《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师)和《2024年度优秀教师汇总表》,并准备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

2. 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中《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育工作者一类)或《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育工作者二类),并准备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

3. 请于622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w@cau.edu.cn

4. 625-29日学院将组织集中评审确认最终推荐名单。

5. 630日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师).doc

附件2:2024年度优秀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育工作者一类).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育工作者二类).doc


 

 

 

生物学院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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