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公示第二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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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级学生: 参照《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版】》,经学生自主提交、班级初审、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复审,并经过一轮公示和确认后,现将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综合成绩由德、智、科、能四个组成单元分别按照10%、70%、10%、10%的比重进行加权总和计算。其中德、科、能三项已在第一轮公示期间与每位同学确认,本轮公示原则上不再接受更改复议。智一项由学院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总GPA统一录入。 综合成绩排名将用于之后的奖学金测算与评定,请同学们关注院网奖学金相关通知。 (公示期截止至2024年9月27日)
生物学院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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