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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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办法 为了促进实验室科学研究事业不断发展,充分调动研究生工作积极性,加强学术交流,畜禽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对在籍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给予奖励。 一、奖励范围 导师为重点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且以重点实验室为署名单位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在读研究生,均在奖励范畴之内。 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畜禽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nimal Biotech Breeding”。 二、奖励标准 1.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按下述标准奖励。
2.同一篇论文有多人参与和署名的,按排名最前者计算。第一作者已经毕业的,可对其他在校并列第一作者进行奖励,标准减半,以此类推。 3.仅有第一单位署名、没有通讯作者单位署名的,按上述标准50%奖励。并列第一作者中,本实验室人员排名第2位,同时实验室为通讯作者单位的,按上述标准50%奖励。 4.其他特殊情况由实验室主任会商讨决议。 三、奖励程序和要求 1.申请要求:申请随时受理,按月发放奖金。文章奖金由通讯作者根据文章中参与研究人员的分工和贡献,统筹分配。 2.申请人:领奖需本人办理,因故无法前来的,请出据受奖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3.申请所需材料: 1)电子版:已正式刊出的PDF论文、奖励申请表、文章简介(需包含总结性题目、代表性结果图文、原文链接及其他必要内容)。若即将毕业的学生投稿论文已经接收且基本无修改要求,可在毕业前凭导师签字的论文收录证明办理)。电子材料请发送至:xu@cau.edu.cn。 2)纸质版:导师签字的奖励分配表。电子材料请送至生命科学研究中心1005。 3)联系人:徐威 62733334。 4.发放说明: 1)论文奖励工作每年3月启动,12月仅办理冬季毕业生。 2)实验室进行审核登记确认后,当月发放给受奖人,申请奖励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以上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畜禽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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